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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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晟國資基層團支部“三會一課”制度發布時間:2021-3-26 瀏覽次數:176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團的組織生活,嚴格團員教育管理,加強黔晟國資基層團組織建設,根據團章和《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基層組織“三會兩制一課”實施細則(實行)》要求,結合黔晟國資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三會一課”是指支部大會、支部委員會、團小組會、團課,是團的組織生活的基本制度。 第三條 落實“三會一課”,是共青團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的必然要求,是推進團要管團、從嚴治團的重要載體, 是加強團員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教育,強化團員意識, 提升基層團組織凝聚力和戰斗力的制度保障。開展好“三會一課”,對于教育引導廣大團員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具有重要意義。 第四條 落實“三會一課”,要突出思想政治要求,堅持民主集中制,尊重團員主體地位,保障團員民主權利,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注重創新方式方法,切實提高組織生活質量,增強制度的剛性和嚴肅性,堅決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娛樂化、庸俗化。 第二章 支部大會 第五條 支部大會是指由團的支部委員會召集的支部全體團員參加的會議。支部大會又稱支部團員大會,是團支部的最高領導機構,在團支部中享有最高決策權、選舉權和監督權。支部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第六條 支部大會的主要任務包括:學習黨的理論,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團的政策文件、重要會議精神,傳達同級黨組織、上級團組織的決議、指示等,研究制定貫徹落實的計劃和措施;聽取和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議和監督;選舉新的支部委員會和出席上級團代會的代表,增補和罷免支部委員;討論接收新團員;開展團員教育評議工作;研究決定對團員的獎勵,推薦優秀團員作入黨積極分子;討論通過對團員的處分;決定除名要求退團和自行脫團的團員;開好團支部組織生活會;研究決定本支部其他重要事項。 第七條 沒有選舉任務的支部大會程序一般為: 確定支部大會議題,提前通知全體團員;會議主持人報告本支部團員出、 缺席情況;宣布會議議題,圍繞議題進行民主討論;對需要表決的事項逐個進行表決;宣布表決結果,形成支部大會決議;做好會議記錄,會議結束后歸檔保存。有選舉任務的支部大會程序根據有關規定確定。 第八條 支部大會應由支部書記主持,如支部書記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書記或支部委員主持。一般情況下,參加會議團員應超過支部團員總數的二分之一。團支部委員會可事先研究提交大會討論的問題,提出初步意見、方案等,以便團員在大會上討論研究。 第九條 支部大會進行表決時,本支部到會的有表決權的團員超過應到會團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方可進行表決。對需要形成決議的問題,應當發揚民主,在團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進行表決,做出決議。對多個事項或多個名單進行表決時,應逐一表決。支部大會選舉和討論接收新團員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其他表決可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表決贊成票數超過到會有表決權團員數的二分之一即為通過。 第十條 根據工作需要,經支部委員會研究決定,支部大會可邀請入團積極分子、優秀青年代表及有關人員列席。列席人員有發言權,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十一條 支部大會應做好會議記錄并長期保存。支部大會結束后,團支部應當及時向上級團組織和同級黨組織書面報告會議情況,內容包括大會時間、地點、團員出席情況、主要議程、討論情況、選舉結果、重要事項決議等。 第三章 支部委員會 第十二條 支部委員會由支部大會選舉產生,是支部在大會閉會期間的領導機構,在支部工作中發揮領導作用,負責支部的日常工作, 向同級黨組織、上級團組織和支部大會報告工作, 接受審查和監督支部委員會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第十三條 支部委員會會議的主要任務包括:學習黨的理論,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團的政策和重要會議精神,執行同級黨組織、上級團組織的決議、指示等;貫徹落實支部大會的決議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團支部工作計劃,起草工作報告;研究確定提交支部大會審議的議題;研究確定入團積極分子和團員發展對象;研究討論支部團員教育評議意見,決定對團員獎勵,研究提出團員處分意見;討論檢查支部自身建設工作, 研究制定支部相關制度;研究解決支部、團員的問題和困難;開好團支部委員會組織生活會;研究其他需要支部委員會討論決定和貫徹執行的事項。 第十四條 支部委員會會議由支部書記召集,如支部書記空缺或因故缺席,可由支部副書記或支部委員召集。召開支部委員會會議時,到會委員超過支部委員總數的二分之一方可召開。 第十五條 支部委員會會議進行表決時,參加表決的委員超過應到委員總數的三分之二,方可進行表決。對需要形成決議的問題應當發揚民主,在委員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進行表決,做出決議。對多個事項或多個名單進行表決時,應逐一表決。表決可采取舉手、口頭、無記名投票或記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表決贊成票數超過到會委員數的二分之一即為通過。 第十六條 根據工作需要,支部委員會會議可以邀請團小組長或有關團員代表列席。列席人員有發言權,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十七條 支部委員會會議應做好會議記錄并長期保存。 記錄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委員出席情況、會議議題、每位委員發言摘要、通過的決議等。 第四章 團小組會 第十八條 團小組是團支部的組成部分,不是團的一級組織, 在支部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對本小組團員進行教育、 管理、監督和服務。團小組會由團小組長負責召集,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 第十九條 團小組的劃分由團支部委員會根據本支部團員的數量、分布和工作需要等,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則確定。不設團的支部委員會的團支部一般不劃分團小組。 第二十條 團小組長由支部委員會指定或由本小組團員推選,任期一般應與支部委員會任期相同,可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整。 第二十一條 團小組會議的主要任務包括: 組織團員學習黨的理論,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組織團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重要會議精神;貫徹落實上級團組織、支部大會和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部署;醞釀支部大會有關選舉候選人;開展團員教育評議工作;對支部接收新團員、推薦優秀團員作入黨積極分子、獎勵和處分團員提出意見;聽取和反映團員青年的意見和要求;開好團小組組織生活會;研究其他需要團小組會議討論決定和貫徹執行的事項。 第二十二條 團小組長應做好會議記錄并長期保存。會議情況應及時向團支部匯報。 第五章 團課 第二十三條 團課是團組織對團員進行系統教育,提高團員思想理論水平和政治素質的重要途徑,是教育引導團員在本職崗位和社會生活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的重要載體,是團組織的一項經常性重要工作。 第二十四條 堅持團課制度,要突出黨性立場,突出黨性教育,體現團的特點,注意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幫助團員解決思想問題,特別是理想、信念、宗旨、作風等方面的問題。要注意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引導團員堅持真理, 修正錯誤,互相幫助,共同提高。 第二十五條 團課的主要內容為: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和共產主義遠大理想教育,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和“中國夢”教育;學習黨的基礎知識、黨的光榮歷史和傳統,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團的基本知識、重要會議精神和重點工作部署;學習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廣泛開展近代史、現代史教育和國情教育,開展好民主和法制教育。 第二十六條 團課教育分為團前教育和團員教育兩個階段。團前教育以增強入團積極分子和青年對黨、團組織的理解和認同, 培養團員意識為主;團員教育以提高團員思想政治素質、強化團員先進性,促進團員在本職崗位和社會生活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為主。 第二十七條 基層團組織開設團課一般由基層團委或相對獨立的團總支、團支部委員會負責組織,也可采取部門、單位聯合舉辦團課的形式。基層團組織每個季度應安排上一次團課, 入團積極分子被確定為發展對象之前參加集中團課學習應不少于 8 學時。 第二十八條 參加團課學習的人員范圍由開設團課的基層團組織確定 除本組織的團員和入團積極分子外,可擴大至團組織所在單位中積極向團組織靠攏的 28 周歲以下的優秀青年。 第二十九條 團課講授者可由開設團課的基層團組織的團干部擔任,也可邀請黨政領導、專家學者擔任,還可適當安排先進人物開展座談交流。基層團委主要負責人每年至少要為團員青年講授一次團課。授課者要嚴格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以自己的模范行為和人格魅力去影響和教育團員青年。 第三十條 基層團組織開設團課可采用相對靈活的方式,可結合集體學習、專題研討、團員論壇、集中收看重要會議活動直播和視頻資料等方式開展, 也可結合主題團日活動組織團員在實踐中學習。 第三十一條 團課結束后應以團支部或團小組為單位組織團員進行討論交流,鞏固和深化團課學習效果,并及時向開設團課的團組織匯報討論情況。 第六章 組織實施 第三十二條 落實“三會一課”,是嚴肅團內政治生活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公司團委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要切實抓好工作落實和責任落實。每年要對所屬團組織落實“三會一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檢查結果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基層團委主要負責人是推動“三會一課”落實的第一責任人。團支部要將 “三會一課”作為基本工作職責,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第三十三條 全體團員要牢記團員身份、增強團員意識, 積極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團的組織生活,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沒有選舉及表決任務的支部大會、支部委員會、 團小組會,以及團員教育階段的團課,可探索適當采用網絡新媒體形式開展。要結合工作實際,注重團員參與,突出工作實效,避免形式主義。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制度由黔晟國資團委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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